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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报告:政府医疗投入超8亿未减轻个人负担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5 转至微博:

  医药网12月10日讯 医保财政补贴标准将继续提高。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在目前基础上再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医改五年来,政府医疗卫生支出每年增加超过20%。不过从统计数据看,政府对医疗卫生的巨大投入并未减轻个人的直接负担,个人绝对卫生支出仍在逐年上涨。对此专家认为,民众一直抱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缓解。如果医院运行机制、补偿机制没有变,费用增长不能有效遏制,那么老百姓得到的实惠依然有限。
 
  持医保补助逐年提高
 
  事实上,自新医改启动以来,政府不断加大对医药卫生的财政投入。数据显示,2011年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这一标准在2012年提高到240元,在2013年进一步提高到280元,2014年为320元。
 
  这一趋势也体现在历年财政支出上。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介绍,2009年至2013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累计达30682亿元,年均增长24.4%,医疗卫生支出占财政比重从2008年的4.4%提高到2013年的5.9%。2014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10071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10.5%。
 
  而这笔资金中的很大一部分,被用于支持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2014年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已经提高至1000元,新农合的人均筹资也将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但新农合个人缴费仍维持100元。也就是说,这部分钱中九成都由财政负担了。”在9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医改蓝皮书: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报告(2014-2015)》发布会上,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医改办主任韩晓芳表示,新农合筹资的提高部分,2014年各级财政预计投入8.14亿元,“客观地讲,这个比例不低了。”
 
  从医疗总支出占比角度而言,财政补贴标准提升带来的变化明显。以国际标准来看,卫生总费用主要反映了一定时期中全社会筹集和使用的卫生资源总量,从筹资的角度看,卫生总费用由个人卫生支出、政府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三部分组成,而衡量一个国家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大小的方法,通常是看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该指标越小意味着居民负担越小,反之则意味着居民负担越大。
 
  2000年左右,我国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曾高达60%,居民的医药卫生支出负担日渐沉重。但经过五年新医改之后,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已经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2年的34.4%。按照医药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末期,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将降低到30%以下。
 
  压个人负担依然很重
 
  不过,对于财政补贴增加能在多大比例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学术界有不同意见。上述《医改蓝皮书》提出,政府对医疗卫生的巨大投入并未减轻个人的直接负担。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2年的34.4%,但从实际支出金额看,个人卫生支出的金额从2008年的5875.86亿元上升到2012年的9654.55亿元,增加了3778.69亿元,较2008年上涨了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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