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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医患矛盾:医责险把医疗纠纷搬到医院外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7 转至微博:

  医药网1月27日讯 年近60岁的张喜英,从宁夏高法刑事审判第一庭退休后,并没有过上优哉游哉的退休生活。“几乎每周,都要处理六七个案子,一个案子至少费时一天。”张喜英的新职业是宁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部主任,大多时候,她作为一名专职调解员冲在一线。
 
  去年7月,国家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医疗责任保险为主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去年,全国共有5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在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量达78亿人次、比2013年增加5亿人次的情况下,发生医疗纠纷较2013年下降了8.7%,共11.5万起。
 
  早在2011年,宁夏便成立了区医调委,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以调赔结合为主要特征的医患矛盾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和医疗风险转移机制。几年过去了,医患纠纷少了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把医生解放给病人,将矛盾化于萌芽
 
  2014年5月,吴忠市同心县一位孕产妇,分娩前突然出现胎儿胎心停止,最终胎死腹中。虽然尸检排除了医院责任,但是产妇家属仍然不肯罢休,要求赔偿,“我们不管什么依据,人没了,你们必须赔偿5万。”在这种情况下,医院邀请医调委介入,在专业调解人员反复劝说下,三方坐下来进行调解,顺利达成了近万元的赔偿协议。
 
  “医务科一共6个人,除了医患纠纷还有科研、教学、提升医疗质量等工作,近年来医患矛盾突出,我们大量精力都放在了这上面,十分辛苦。”银川市妇幼院医务科科长顾洁介绍,“通过和医调委合作,我们这方面的工作量减少了至少一半。”
 
  “把医院院长还给管理,把医生解放给病人,将矛盾化解于萌芽。”宁夏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丁晓钟说。在这个思路下,宁夏卫生厅、司法厅和宁夏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推动保险赔偿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
 
  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调解人员“以案定补”
 
  自2012年启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宁夏全区正式受理案件839起,结案798起,其中调解成功666起,终结案件132起(其中有约50%的无责终结案件),结案率为95.11%。超过90%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化解。受理的案件中,患方诉求高达2.8亿多元,最终总协议金额为3961.61万元,仅为诉求金额的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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