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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天价药”将入浙江大病保险范畴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9 转至微博:

  医药网1月29日讯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28日公布了我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结果,此前纳入谈判范围的31个高值药品最终有15个中选。
 
  最终中选的包括上海复旦张江生物、正大天晴、丹麦诺和诺德等公司的产品。这15种的商品名为: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ATG-Fresenius S、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
 
  2014年12月,省人力社保厅发布公告,将31个药品纳入全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范围,邀请生产厂家参加谈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此前制定的《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部分大病治疗必需且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通过谈判逐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专家指出,白血病、癌症这类大病所使用的药往往是“天价药”,且多数没有纳入医保范畴。开展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目的就是把“天价”降下来,让医保患者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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