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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24 转至微博:

医药网2月17日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我司组织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39号文附件2)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附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2月2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同时将书面意见和电子版反馈至我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
 
  联系人:尹宏文、李一捷
 
  联系电话:010-87559077、88331429
 
  传  真:010-87559074
 
  电子邮箱:hongwen1962@163.com
 
  附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附录(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械监管司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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