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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04 转至微博:
医药网3月2日讯 饱受争议的公立医院药品招标即将停止各自为政的混乱状态。
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将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纳入国家统一方案体系—作为被国家定调为“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份历经多部门多次讨论和意见征求的“高规格”文件,希望能借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从而“加快公立医院改革”。
国家方案
在原定公布时间8个月后,2月的最后一天,《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最终被图文并茂地公布在了中国政府网上。
这份被作为2014年医改重点工作之一的文件,原定的公布时间是“2014年6月底之前”—8个月后,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最终下发的这份意见,也被认为是国家层面协调多部门的“综合之举”。
“改了很多次,意见太多,这里面涉及到好几个部门的权益,还有那么多,大家意见都不统一,谁也不愿意让步,从一开始这个时间表就已经无法准时完成了。”昨日,有多次参与该文件讨论和意见征集的权威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由于牵涉多部门管理,谈及药品集中采购,业内普遍会承认其“积弊太深”,在普遍感觉“不好动”、“不好改”的时候,目前各地纷纷探索其自用的方案,以致最终出现的各省市采购方案大相径庭。
对此,《意见》表示,将建立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统一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标准,推动药品采购编码标准化,实现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保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很多企业之前都反映,甚至就在相邻的两个省份,同一药品同一规格的中标价都会相差数倍,地区之间的串货导致整体市场价格混乱,无所适从。”前述人士告诉记者。
在该人士看来,地区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客观存在差别,以及当地已有制药企业状况不同,同一药品的中标价有高低之分是正常的。
“但问题在于,有的价格相差数倍,而且有的地区出现了药品价格严重低于成本线的情况,我们很担心,这样下去,会有企业为了保住市场在药品质量上动脑筋,那样出的就是大事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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