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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医疗被指收费偏低:执行的还是1999年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8 转至微博:

  医药网3月17日讯 目前,医疗卫生圈子里最火的名词之一是远程医疗。尽管这个行业在发展中面临一些问题,但还是引人关注。
 
  2014年下半年,国家卫计委出台《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首次就远程医疗的相关操作原则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规范。
 
  2015年3月14日,一名参与制定上述政策的国家卫计委人士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主办的第11期卫生政策上海圆桌会议上直言,就远程医疗收费来说,决策层觉得现在收费项目的偏低。该人士还透露,远程医疗的“责任分摊”比例将得到进一步细化。
 
  美国市场研究公司Grand View Research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预计到2020年,全球移动医疗健康市场的规模有望超491亿美元。
 
  行业现状
 
  收费标准已不适应新形势
 
  在上述国家卫计委人士看来,从全国范围来说,国内远程医疗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国家卫计委方面大致做了一些归纳。从政策层面来看,第一,国家卫计委觉得收费项目的标准现在偏低,有的地方甚至没有远程医疗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如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收费不能够覆盖它的成本;第二,远程医疗在很多情况下没有保险报销,患者会有一些经济上的顾虑;第三,医疗双方的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不清晰,大和基层医院之间如何划分。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绝大部分远程医疗执行的还是1999年的收费标准,150元/半小时。“比如说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不像过去会诊讨论的形式,我怎么知道你是花了半小时还是一小时看这个片子,原来的标准无法适应现在的新形势”。上述国家卫计委人士直言,远程医疗做得比较好的地方,都是对远程医疗的收费项目做了很多突破。以浙江为例,其远程门诊的费用是280元一次,这样的标准在三级医院是比较高的,但是对于医生来说,出一个这样的门诊相当于北京的特殊门诊。云南远程医疗收费的项目就更细,比如有一项远程病理读片,阅片一次收400元,很多医院的病理科都是相对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像北京的病理科专家看一次片子是80元,如果通过网上的机会能够获得400元的收入,对于病理科发展相对比较薄弱的科室来说,体现了他的市场劳动价值。
 
  发展方向
 
  非医疗机构可搭建平台
 
  上述国家卫计委人士认为,下一步,很多公司可以提供远程医疗的平台,但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这必须和现有的相衔接。“我们明确了非医疗机构不能开展远程医疗,因为医疗行为只能由医疗机构提供。而且由有资质的人提供,这是我们形成共识的”。上述国家卫计委人士表示。
 
  随着远程医疗的发展,随之带来的还有安全风险隐患,对于此,决策层的考虑是,未来如果出现不良事件之后,将进一步细化责任的认定,约定权利义务分配的比例。
 
  记者获悉,目前国家卫计委的考虑总体来说首先是持续研究制定关于推进远程医疗发展的意见,同时开展两个试点,一个是跟国家发改委准备在9个省开展院省合作的远程医疗试点,第二个试点是国家卫计委、发改委和民政部开展的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试点。
 
  据记者了解,目前很多移动的APP都是以咨询为主,未来是否会涉及到诊断和治疗行为等细项规范,国家卫计委正就这方面政策展开研究。“这毕竟是一个新出现的事物,如何界定网上的咨询和信息服务和医疗服务行为之间的界限,对我们来说也是很重要的,正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随着形势的发展、技术的发展、未来我们认识的发展,会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上述国家卫计委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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