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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区基本用药将逐步与大医院统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3 转至微博:

  医药网4月23日讯 市卫计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工作的通知》,今后,各医联体内部药品目录和品规将逐步得到统一,解决大医院用药社区医院难以开出的问题。同时,为促进医联体内优质资源流动,医生个人申请在医联体内机构办理多点执业的,将获优先批准。
 
  社区用药有望与大医院用药统一
 
  三级医院基本种类丰富,另外还有各类新药、院内制剂等吸引患者前去就诊,而社区则一般只有基本用药。长期以来,由于药品种类差距大,不少患者在社区就诊时不方便开药,为分级诊疗模式的推行造成一定的困难。
 
  对于这一问题,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将进一步扩大社区用药范围,进一步缩小社区与大医院用药范围的差距。此次通知中指出,医联体内大医院应主动使用社区用药目录中的药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自身条件和居民用药需求,应在规定范围内尽可能多地配置药品。同时,各医联体内部可逐步统一核心医院与社区的药品目录和品规,解决在核心医院所用药品回社区取不到的问题。
 
  基层转诊患者应享受优先就诊服务
 
  为吸引居民优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通知提出,对于本级诊疗能力所限,难以治疗的患者,应根据病情,通过网络、电话、转诊单等转诊预约服务形式转到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经基层转诊的患者应享受优先就诊服务,有关医院要发挥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优势,逐步推进重点专科横向医联体建设。
 
  同时,为方便社区居民就近医疗,通知提出,距离核心医院较远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调整医联体设置布局,重新划分医联体覆盖区域。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采取有效提高转诊患者报销比例、降低或取消起付线等措施对参合患者就医行为进行引导。
 
  大专家基层出诊带教将获劳务补偿
 
  去社区医疗机构看病,不少患者最大的疑惑是“病看不好,药拿不着,我去社区干什么?”为解决这一问题,通知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要通过到核心医院临床进修、参加复杂病例讨论等途径,看到更多病例,丰富临床实践经验、提高诊疗能力。
 
  同时,医联体内核心医院应按下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机构需求选派专家,受帮扶医院要发挥专家作用,各区县应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对专家出诊、会诊、带教等给予劳务补偿。医联体内机构派出的医师,可到合作医院或核心医院出诊或进修,个人申请在医联体内机构办理多点执业的,将获优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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