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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27 转至微博:
医药网5月27日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医药分开,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一石激起千层浪,“医药如何分开”、“分开后看病到底是贵是贱”……疑问重重、众说纷纭。其实,“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医药分开”的尝试早已在烟台悄悄展开,今年更是要在4个县市进行试点推广。
取消药品加成,烟台提前了3年
取消药品加成,烟台的尝试始于2012年。当年龙口市和蓬莱市被确定为全省县级公立综合改革试点县,辖区所有县级公立医院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将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等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龙口和蓬莱两个试点市的5所县级公立医院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基础上,2012年底前所有药品取消15%加成政策。
龙口市和蓬莱市还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了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药品目录)和医保甲类药品目录,并明确规定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5%。实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切实降低虚高药价,严格控制非常规规格和价格畸高品种进入药品目录。两个试点市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2012年12月31日前,辖区内所有5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年均让利7000多万元。
2014年,莱州、招远、海阳、长岛4个县市启动公立医院改革第二批试点。
制定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办法
追溯历史,烟台在“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方面下了一盘很大的“棋”。
2009年医改启动,我市就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医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新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90%的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省级招标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降幅32%,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强化基本药物合理用药培训,静脉注射同比下降4.28%,门诊二联及以上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使用率分别下降7.91%和2.9%。
在补偿机制方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等多方共担。
我市合理测算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多渠道补偿办法。试点期间,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收入的20%部分,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各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财政资金对中医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补偿。
基层医疗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达91.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烟台市乡镇卫生院科室及岗位设置指导意见》要求,对科室及岗位进行了设置调整。在内部科室设置上,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增设了公共卫生管理科;在岗位设置上,加强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的比例达到91.2%,超过“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总岗位90%”的规定要求。
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近年来,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内需和省重点投资建设项目,配套资金4.4亿元,完成了12个县级医院、77处乡镇卫生院和2000多所村卫生室的改扩建任务,配置诊疗设备3.8万台件,基层就医条件明显改善。狠抓基层卫生队伍建设,以对口帮扶、外出进修、在岗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全面展开,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开,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共为610万城乡居民建立了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65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纳入规范化管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乳腺癌筛查和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等项目圆满完成。
今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2015年我市将继续扩大改革范围。今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覆盖所有县市和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区,莱阳、栖霞、牟平、福山等4个县市区年内启动改革工作。
同时,进一步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在人事分配制度方面,结合国家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破除人才流动的政策壁垒,建立健全灵活的用人机制。在价格补偿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方案,根据实际加成降幅的80%,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政策要求,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药品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财政补助予以弥补。市物价局牵头研究确定了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即在去年调整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和麻醉费四类诊疗项目价格基础上,再调整门诊诊查费和中两类医疗服务价格,其中普通门诊诊查费由每次1元调整为2元,急诊诊查费由每次4元调整为6元;中医类收费提高30%。另外,对特殊疾病、新生儿、气管切开等护理费也进行了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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