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泰博医疗 > 泰博医疗 > 行业新闻 >

药企沉重负担:招标保证金老不退,现在还成天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05 转至微博:

  医药网6月3日讯 昨日(6月2日),陕西招标平台发布了《关于退还2010年药品集中采购履约保证金的通告》,对2010年陕西省“三统一”招标的药品生产、配送进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无独有偶,海南省也是在去年年底才开始清退2009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匪夷所思的天价保证金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保证金可分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两种形式。前者是防止企业乱投标行为和进行低价恶性竞争,后者是提高企业的履约意识,保证药品的供应。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其金额应足以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后应予返还。
 
  《招投标法》明确金额足够保证中标人履行合同了就应该退,但是何时退履约保证金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现实操作中,各省也不尽相同,一般开始新的投标才开始退。
 
  据了解,在药品投标的过程中,中标品种的履约保证金平均大约是几百元一个品种。对于一次投标有上百个品种报名的大企业来说,一个省份十几万元保证金,中标省份多了,各种保证金也是交个不停,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而像这种保证金多年不退,也是沉淀了一笔不小的资金,给药企增加了资金压力。
 
  最近,徽蚌埠市、宿州市和广德县带量采购的天价保证金更是让小编开了眼。
 
  蚌埠带量采购合计收取履约保证金1.5亿;广德县带合计收取480万的质量保证金;宿州市参选保证金金额为每个品种10万元,50个品种也就是500万元的保证金。这些做法,安徽其他地市会不会学,全国学不学?不能再多说了,不敢再想了,说多了都是泪啊。
 
  为何不交保证金?
 
  作为药品中得弱势群体,企业必须要交了保证金才能有进入医院市场的机会,对于约束企业履行合约义务的保证金,为什么从来没有指向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却可以拖欠企业货款,最终药品供应不上还是企业的责任。
 
  当前,经常出现医疗机构不按约定支付药品的现象,如去年被媒体曝光的“广东省珠海市几大公立医院拖欠13家药企货款高达2.9亿元”,导致一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严重问题,备货不足。
 
  因为医院不按时付款直接导致经营企业配送到货率低,没有达到合约规定,板子还打到药企身上,还会扣药企履约保证金,真是匪夷所思了。
 
  推行保证金制度必然带来多方面的压力,保证金会增加企业资金压力,未来还可能会出现部分供应紧张药品生产企业拒绝投标。若能让保证金合理化,成为企业、医院双方利益的平衡器,不应单指向企业。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