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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法征求意见 制药系重点监控行业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7 转至微博:

  医药网6月15日讯 6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下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稿”),提出将对各类污染排放物征收税费,“制药”是被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
 
  意见稿征求意见将于2015年7月9日前截止。记者梳理了本次出台的意见稿的重点要求和执行方式:
 
  文件提出,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加倍征收环保税。对依照环境保护税定征收环保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征收对象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
 
  实施“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对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和非重点监控(排污)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是,各类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
 
  加倍征收环境保护税的情况包括:一是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计征;二是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3倍计征。
 
  新环保法的实施以及此次环保税法征求意见后,将对行业产生哪些影响,《经济报》邀请到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广成先生进行点评。
 
  记者:环保税法一旦正式施行,会带给行业哪些影响?  潘广成: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必然会给制药带来运营成本上的压力。新环保法施行以来,各地环保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环境保护的刚性要求愈加严格,企业必须加大投入进行排污处理,严格按要求执行。
 
  从长远看,环保法和环保税法的执行,将加速落后企业的淘汰,一大批落后企业已被关停,未来还会有更多的企业被兼并重组或被关停。这也对企业进行技术和产业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际上,如海正、华海等企业的转型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记者:当前环境下,部分企业反馈,其自身没有足够的能力投入进行排污处理。对此您怎么看?  潘广成:目前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特别是传统原料药企,由于产品价格在低位徘徊,利润很少。价格低位徘徊既是过去一味上规模、上产能的恶性结果,也是转型升级缓慢所致。因此,从行业整体看,一方面,要鼓励企业创新转型,向特色原料药和制剂发展,甚至向创新药物领域发展;另一方面,没有能力进行改造、升级、转型的企业,终究难逃被淘汰的结果。
 
  记者:现阶段,提高制药排污效率、降低成本的方式有哪些?  潘广成:根据国际惯例,药企“退城进园”进行集中排污处理,会是较为有效的方式。
 
  近几年,比如位于石家庄和台州两个原料药重镇的药厂,不少都已搬进新园区,其他地方也在快速推进。通过产业集聚效应,以集中处理来提高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并降低处理成本,同时也能及时监控园区内企业的排污行为。目前,各地新园区的设施设备比较先进,搬迁的企业本身在制造和污染控制方面的能力也很高,这是今后发展的大趋势。
 
  另外,利用酶技术、膜技术等生物技术进行污染物处理,也是在国际上取得较好效果的做法。一些企业运用新技术已经取得很好的成效。
 
  值得重视的是,一些药企近几年从东部向西部搬迁,但搬迁并不能解决实际环境污染的问题,必须要从技术上进行减排,并做好排污后的处理。
 
  同时我们也呼吁,当前机制需要考虑企业合理的运营成本及利润,让制剂、原料药企业都有生存空间,还能进行创新投入、环保投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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