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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向医疗腐败“开刀” 哪些人要小心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08 转至微博:

  医药网7月8日讯 省纪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群众身边的医疗腐败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省纪委开展此次专项治理的目的是,按照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紧紧围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责任,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秩序,严肃查处涉医领域贪腐问题。
 
  根据省纪委的部署,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
 
  治理的重点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涉医贪腐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贪污受贿问题,医保、新农合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贪腐问题,以及生产经营在涉医交易中存在的商业贿赂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二是收受红包和吃回扣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的回扣,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违纪违法问题。三是违规、非法接受捐赠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违规、非法直接接受捐赠资助,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等违纪违法问题。四是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问题。重点治理配送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借集中配送之名而行垄断之实,只供应价格高、利润高的药品和耗材,拒绝或未足量供应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药品和耗材,迫使医生选择前者的违规配送行为。
 
  对于这次专项治理,省纪委再次强调“两个责任”,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对本地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按照“三转”要求,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尤其要注重以案件查办推动专项治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教育动员、排查整改、抽查督办、建章立制。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共半年时间。省纪委公布了专项治理举报邮箱hnjfbdce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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