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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0 转至微博:
医药网8月10日讯 8月7日,周五,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了《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分骨科)部门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随该公告一并发布的还有多个附件。
据悉,浙江省本次采购范围及目录是骨科类耗材(部分),采购周期为1年,投票有效期为180天,货款结算是90天内。
本次集中采购为阳光采购基础上的集中采购,因此不接受新的投标企业报名,也拒绝被相关部门列入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和医药购销领域行贿犯罪档案的参加。
具体的申报条件是:已参与阳光采购且2015年8月1日前有医疗机构采购记录的产品,具体以交易平台数据为准。采购记录是指该产品阳光采购量大于3个或者阳光采购医疗机构超过2家的数据记载。
参考价的确定
1.根据公布的采购目录,进行分类评审,每个产品分别制定参考价;
2.入围部分的目录根据历史最低销售价格下降30%设为参考价,竞标部分的目录根据历史最低销售价格下降20%设为参考价必要时请专家进行评估;
3.参考价设定后,在报价阶段将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告知投标企业。
报价规则
1.投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报价,并进行远程加密,报价时间截止后在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企业自行解密;
2.投标企业所报价格是指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供货价,包括配送等费用;
3.报价时投标企业按照报价系统规定的单位报价;
4.系列评审的产品报价时不针对每个单独产品报价,报系列整体降幅, 最多可以保留到百分号小数点后1位(即0.1%);
5.同一个产品在两个及以上不同的评审单元中标的,其最终中标价取最低值;
6.具体报价时间另行通知。
中标原则
本次评审报价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价高于参考价的系列(系列是指同评审单元内同一投标企业的所有产品组成一个系列)直接淘汰。
不高于参考价的系列,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入围部分的系列,符合参考价要求的系列可以全部入围。第二部分是竞标部分的系列按以下三个阶段先后进行独立评审。
第一阶段:客观分评审
投标产品首先进行客观分评审,客观分评审按系列进行评审,客观分评审根据得分进行排名,根据入围名额数依次入围。评审单元内入围具体名额如下:
1-5家 不淘汰
6 5
7 6
8 7
9 8
10 9
11 10
12 11
13 12
14 13
15及以上 14
客观分分值表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主观分评审
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产品将由专家按系列进行主观分评审,按主观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入围名额数依次入围。评审单元内入围具体名额如下:
1-3 不淘汰
4 3
5 4
6 5
7 6
8 7
9 8
10 9
11及以上10
第三阶段:产品竞价
通过第二阶段评审的系列,将在之前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至少下降5%进行第二次报价(产品竞价)。
在竞价环节,先取价格最低的组套(非组套的为单独产品)所在的系列入围(占中标名额),剩余中标名额,按降幅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后依次入围。具体总中标名额如下:
1-2家 1-2
3 2
4 2
5 3
6 4
7 4
8 5
9 5
10 6
1.在主观分或客观分评审环节,如有两个得分相同的系列竞争入围名额时,取第一次报价降幅大的,如降幅也相同,取自阳光交易以来采购量大的。
2.在竞价环节,如有两个价格相同的产品(组套产品)竞争入围名额时,取第二次报价降幅大的,如降幅也相同,取自阳光采购交易以来采购量大的。
3.在竞价环节,如有两个降幅相同的产品(组套产品)竞争入围名额时,取价格低的,如价格也相同,取自阳光采购交易以来采购量大的。
限价价格的制定
药械集采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每个评审单元(部件)制定入围的上限价格,若入围后的产品高于此价格的,中心将进行议价,不同意的将直接淘汰。
确定配送方案
投标企业与合格配送企业的合作协议由双方自行签订。本次集中采购配送关系确定原则,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分别选择配送企业;
具体名额:杭州地区6家,宁波、温州地区5家,其他地区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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