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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改试点:降价不到位将由竞品替换!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5 转至微博:

  医药网10月14日讯 10月12日,第三批国家医改联系试点城市杭州市下发《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不降价就换替代品
 
  按照征求意见稿,杭州市对浙江省中标目录内,由采购主体与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谈判确定采购价格。对达不到谈判要求、价格虚高不下的,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可采购省卫生计生委编制的采购清单以外的同类产品予以替代。
 
  一句话,如果不降价,杭州市就要采购中标目录以外的品种了。这简直是让企业在投标之时就做抉择了:到底是杭州的市场还是浙江医药市场呢,可以做个抉择了。因为已经在浙江中标的药品,在杭州市降价了,其他市的价格怎么办?给没有中标的药企,传到的信息是可以重点关注杭州市的二次议价了。
 
  征求意见稿表示,为有效保障市级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联体开展慢病诊疗等各项工作,确保慢性病人治疗的连续性,按照医联体内统一配备慢病治疗药品的要求,共同体先期可对慢病治疗药品组织价格谈判工作。属于慢性病的药品更是万分紧张,谈判要首先开始了。
 
  大降价潮会来临吗?
 
  征求意见稿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焦点是医保支付价的问题,这是一个充满不确定因素的政策,但是又对药企有利的政策。
 
  首先,所谓的医保支付价,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应该是医保支付部门确定,但是这个价格怎么确定呢?是杭州医药卫生部门谈判后的价格呢,还是浙江医保支付价?这点并不明确。
 
  医疗机构可以从医保支付价和实际采购价中谋利,同时这个获利上缴给财政,所以,药企别担心了,杭州的药价谈判不会太可怕,医院要谋利,那么在和药企谈判时,必须是抬高价格,降太多了对医院来说就没有盈利空间了。同时,获利还得缴给财政,不能归到医院,医院更没有谈价格的动力了。所以从此来判断,药企价格压力不会太大。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全面实施信息公开,确保药品采购使用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合理用药,建立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重点药品监控制度,从严控制抗菌药物和营养类、辅助用药的使用;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处方点评和医师约谈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和考核评估,发挥临床药师促进合理用药的作用。
 
  商业贿赂院长问责
 
  首先是辅助用药的问题,杭州市将辅助用药和价格高、用量大的产品一样,建立重点药品监控制度,一旦出了名单的话,对这些品种的使用将会产生直接影响。浙江省杭州市是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其严控政策是否会被推广,值得关注。
 
  同时还要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严肃查处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行为。对商业贿赂案件多发、医生收受药品回扣习以为常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商业贿赂是行业常见现象,以前都是默许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一旦要对医院院长问责的话,估计问题就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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