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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5 转至微博:
医药网10月15日讯 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全部药品零差价销售,这是东莞市政府今年的民生十件实事之一。东莞市卫计局14日透露,截至今年7月底,实际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4100万元。其中,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下降了9.97元,每床日药品费用下降了31.27元。
取消加成后诊查费上调
从今年元旦开始,东莞所有公立医院就实施取消加成政策。市卫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东莞深化卫生体制以及推进公立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一项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民生工作。
“通过破除以药补医,构建体现公益性的补偿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渠道由医疗服务收入、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卫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公立医院因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价格给予补偿。其中,上调门诊诊查费,三级医院每人次增加7元;二级医院每人次增加5元;上调住院诊查费,三级医院每床日增加30元,二级医院增加25元;上调住院护理费,三级医院每床日增加20元,二级医院每床日增加17元。上调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不合理用药得到控制
如何保证全市所有公立医院能把药品零差价销售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东莞市卫计部门也想了很多办法,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制定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则是加强监督。
“严格考核办法,促使医院减少药品使用量;通过推广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提高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省的指标要求;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合理施治,遏制不合理用药和不合理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
这些举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卫计局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公立医院药品费用下降2.80亿元,减去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后增加的2.39亿元,实际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4100万元,其中,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下降了9.97元,每床日药品费用下降了31.27元。
卫计局表示,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从根本上切断了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合理用药等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提高了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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