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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3 转至微博:
医药网3月23日讯
有关省食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2日下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听取了涉案药品的生产企业关于产品流向自查情况的汇报,未发现涉案药品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信息,进一步确认了一些线索,具体情况如下:
一、初步确认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中部分人员的身份:牛自信(通告上线第82号,手机号1502923231)为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李留柱(上线第25号,手机号18838125355)为南阳致远生物有限公司业务员;王忠林(上线第15号,手机号18585817630)为贵州城海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张磊(上线第4号,手机号15155100335)为安徽省鹭燕大华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勇(上线第78号,手机号15982823829)为成都市仁邦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郑健(上线第2号,手机号13305510918)为安徽颐华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毛晓琴(上线第10号,手机号13659412910)为兰州华卫药品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单二联(上线第81号,手机号13909181370、13689256913)为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业务员;张昱(上线第27号,手机号13623904626)河南中联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上线编号92号(手机号13853767513)为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高英祥(上线第16号,手机号15130417547)为保定市保北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王康友(下线第131号,手机号13772090285)为陕西邦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
二、药品生产提供的多条线索还指向山东鲁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保定市保北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南阳致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恒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药品经营企业,表明上述企业可能是造成涉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单位。
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立即对上述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调查,彻底查清产品的真实流向,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惩处。调查结果于3月26日前上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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