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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费第二波5月1日正式启动:退休待遇不降低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9 转至微博:

   医药网4月15日讯 [虽然在过去两年中,我国的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有所下调,但目前37.75%的费率仍位居世界前列。中国的情况是,名义费率虽然过高,但由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大规模地逃费,实际费率远低于名义费率。]
 
  今年5月1日,本届政府第二轮降低社保费率的举措正式启动。
 
  此轮阶段性降费完成之后,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由39.25%降至37.75%,与2014年前相比,社保总费率降低幅度约为8.5%。
 
  4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5月1日开始的两年内,阶段性下调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并规范公积金缴存比例,允许困难缓交公积金。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
 
  社保降费对企业和个人影响几何?《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多位专业人士表示,只要不改变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公式,职工退休后的待遇不会受到企业缴费减少的影响;同时,降低企业缴费并不会直接带来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
 
  社保降费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则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企业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足额交社会保险,企业负担会有实质性减轻;如果企业存在逃费的情况,降低费率对它们的负担不会有影响,若人社部门在降低费率的同时配合夯实缴费基数的核查,这些企业的社保缴费还会增加。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此次政府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社保缴费中存在的逃费乱象,导致越是老老实实缴费的企业越吃亏,严重伤害了制度的公平性。
 
  她建议,此次降费应该有配套的夯实费基的措施,对于一些困难的中小企业,如果夯实费基之后难以负担社保费,政府可以给予它们在一段时间内豁免缴费。
 
  养老保险费率全国普降
 
  国务院将降低养老保险缴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二是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本报记者查阅《中国社会保障年度发展报告2014》(下称“报告”)发现,根据2014年的数据,国务院此次阶段性降低养老费率的范围覆盖到全国所有的省份。根据2014年的数据,全国各省份只有黑龙江的备付月数少于9个月,而黑龙江的养老费率为22%,即使该省的养老保险基金已经收不抵支,仍然需要再降低2个百分点。
 
  20%是我国养老保险企业缴费的法定费率,有一些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如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个别东部省市费率经过国务院特批企业缴费可以高于20%。今年5月1日以后,为数不多的高于20%的省份将统一降到20%。
 
  报告显示,除了黑龙江备付月数(3.5个月)少于9个月之外,吉林(9.8个月)、陕西(9.8个月)、天津(9.2个月)的备付月数也只是略高于9个月,这说明这三个省份基金的收支状况并不乐观。
 
  李珍对记者表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对于累计结余比较多的省份来说,短期内不会造成直接的影响,但对于一些基金收支已经比较紧张的地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必须合理分担责任,拿出配套的财政补助方案,以弥补养老费率降低所带来的基金缺口。
 
  退休待遇不降低
 
  降低企业养老费率的消息让参保者担忧是否未来退休之后养老金的待遇也会降低。李珍表示,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与企业缴费无关,只要计发公式不调整,退休人员的待遇就不会降低。
 
  记者了解到,退休职工待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职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职工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和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四个因素。下调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会对上述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增长因素产生影响,因此也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待遇水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3月16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将通过降低社保费率,“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从目前国务院出台的降费措施来看,主要是集中降低企业负担,同时这次降费极小幅度地降低了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
 
  企业减负效果需测算
 
  此次降低社保费率,对于不同企业会有不同的效果,严格按照政策缴费的企业会省出真金白银,而一些社保缴费基数不实的企业,效果则不明显,如果配套出台夯实费基的政策,它们缴纳的社保费可能还会增加。
 
  一位在北京中关村(9.31, 0.04, 0.43%)外企工作的管理人员测算了该公司养老保险降费之后的减负情况,这家有200名员工的高科技公司,养老保险企业缴费降低一个百分点之后,一年能减少50万的支出。
 
  他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次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幅度过小,对于企业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他认为,降低企业增值税能够更加有效地减轻企业负担。
 
  虽然在过去两年中,我国的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有所下调,但目前37.75%的费率仍位居世界前列。中国的情况是,名义费率虽然过高,但由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大规模地逃费,实际费率远低于名义费率。
 
  以养老保险为例,此次调整之前养老保险的费率是28%(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但实际费率远远低于名义费率。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苏中兴的测算,2011年,若包含财政补助在内,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费率为21.09%;若不包含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费率只有17.42%。
 
  苏中兴测算了2004到2011年这8年的数据发现,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费率逐年下降,这说明越来越多的企业逃避缴费或是缴费基数不实。
 
  历数基本养老保险名义费率所导致的弊端,首要一条便是提高企业发展的制度成本,部分企业必须偷逃税费才能生存,地方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不妥协,社会保险费征缴秩序混乱且不公平。
 
  按照企业所有制来分,在中国当前养老保险缴费的规范性上,外企排名第一,国企第二,民营私营企业排在最后。
 
  苏中兴认为,对于大部分中小型民营企业而言,由于社保缴费基数不规范的问题比较严重,如果在统一降低缴费率的同时加强对缴费基数的监管和稽核能力,这些企业在社保缴费上的负担是否能够减轻,是有待测算的。
 
  苏中兴以北京市一家民营企业为例做了测算。北京市2013年的平均工资为5793元,按照规定,2014年的缴费基数的最高是2013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即17379元,最低标准是2013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的40%,即2317元。然而,在实际缴费过程中,该企业除了对中高层管理者分别用划定的不同标准作为缴费基数之外,其他员工均是按照2317元的最低标准缴费的。
 
  如果以该企业上一年的职工工资实际总额来作为缴费基数,该企业的实际雇主缴费率只有12%左右,远低于国家规定的20%。
 
   “对于这家企业来说,除非把养老保险的雇主缴费率降低到12%以下,否则如果加强监管,这家企业的人工成本是不会降低的。”苏中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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