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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13 转至微博:
医药网5月12日讯 昨日(5月11日),江苏省苏州市卫计委公布《苏州市第二期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共有60个药品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0个药品,基层医疗机构10个药品。
据公告显示,4月25日,苏州卫计委对本市第一轮重点监控目录内的使用情况(2015年10月1日-2016年3月31日)进行了通报。同时,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数据,结合临床使用实际,遴选产生了第二期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2017年,药占比将降低到30%以下
还记得去年10月,苏州市卫计委发布了《进一步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立临床合理用药,规定要求,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将降低到30%以下。同时,公布了首批重点药品监控目录的60个药品。在江苏省率先建立起针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药品重点监控,并实行预警管理制度。
此前,苏州市卫计委副主任陈小康向媒体介绍,重点药品预警监督机制就是为了在保证病人必须用药的基础上,对价格较高的“可有可无”药物的监控,因为这部分药品的过度使用会造成费用攀升,加大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甚至导致医患关系不和谐。
据悉,苏州卫计委将依据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数据,并参考医保药品费用补偿金额占比情况和疾病诊疗数据,在全市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采购金额排名靠前的各类药品中,组织相关专家遴选编制重点药品监控目录,该目录将每半年调整更新一次。
不合理用药的医生或被罚暂停门诊
对于监控目录中的药品将实行医师处方点评,同时,还将引导采购主体重点关注监控目录内预警品种,结合相应药品的用量信息,实行量价挂钩,进一步降低虚高价格。
此外,在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中,还将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经营,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并纳入医保绩效和诚信考核。
陈小康表示,卫生部门还将对监控目录内重点药品采购金额和使用情况进行区域、医疗机构、医生分别进行排名。在采购金额上,全市排前三名的市(区)以及排前五名的医疗机构,将进行通报,对确实存在不合理用药的医生,进行警告或者见面谈话,进行限时整改,甚至要求其暂停门诊。
其实,不止是苏州,目前许多省市已陆续开展重点药品监控工作,严控“大处方”、“高价药”已成趋势,各位医药界同仁,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了吗?
附:苏州市第二期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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