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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8 转至微博:
医药网4月18日讯 自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以来,各省(市、自治区)纷纷响应号召,根据文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等精神结合本省(市、自治区)特点逐步开展新一轮药品招标工作。
各省药品招标,一般对药品划分不同质量层次,如专利药品、一类新药、获得重要奖项的药品等会被归入高质量层次,只通过我国药品认证的药品一般位于低质量层次。同一质量层次的药品才会同场竞争。基于对质量优异药品的认可和保护,低质量层次的药品中标价格不得高于高质量层次药品,俗称“价格不得倒挂”。
随着各地药品招标方案的出台及招标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存在于药品招标挂网价格方面的怪现象逐渐浮出水面。在某些省份的药品招标中,药品中标价格出现了突出的不合理现象,给老百姓感觉药品价格越招越高。
部分品种不合理涨价
4月13日,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公布,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经济技术标评审结果。按照同日发布的《关于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产品报价解密的通知》(苏药采[2017]18号),笔者于4月17日解密产品报价发现:江苏省用量小药品的直接挂网采购项目中,部分入围品种出现明显的不合理高价和倒挂现象。
以注射用头孢唑林钠为例,属于第四质量层次(最低质量层次)的深圳立健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立健”)中标价23元/支(0.5g)、39.5元/支(1.0g),中山市金城道勃法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中山金城”)的为33.22元/支(0.5g)。而第三质量层次的头孢唑林各企业中标价在0.85 ~4.8元/支之间(见表一)。
低质量层次的深圳立健和中山金城的价格远高于高质量层次的厂家价格。尤其是,这样的价格意味着一天几百元的治疗费用,而现在患者按上一轮江苏中标价买药,一天只需花几元钱。这种反差,老百姓能否接受?!
表一 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入围企业拟中标情况
作为国家甲类医保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常用的抗生素头孢唑林,在过去发改委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中,头孢唑林规格0.5g和1.0g分别定价1.8元和3元。药价放开后,各厂家价格依然稳定在最高零售价上下。据初步统计,用量小产品有多个质量层次的约只有600多个药品,但却约有近300个左右可能存在上下质量层次中标价“倒挂”现象!可见,此类不合理现象的出现与各地招标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不无关系。
调查发现,多地直接挂网方式下,部分品种价格出现了较大涨幅。如江苏省的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挂网采购中,入围品规1311个,其中1193个挂网价上升,挂网模式的药品成功避开了招标采购“双信封”模式的价格残酷厮杀,药企普遍调高价格挂网(见表二)。
表二 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药品的报价涨幅状况
制定分类采购规则和上限价
根据各省招标实践和实际结果观察,目前药价普遍大幅上涨的现象主要出现在低价药挂网、急抢救和妇儿非专利挂网、用量小目录药品限价挂网这3种集中采购方式。其中,低价药挂网尚有发改委日治疗费用的限制,其他两类则完全没有限价。加上发改委取消了药品定价,一些利用国家对药品价格的管制放松,不抓紧政策红利,提升质量和保障供应,反而就地起价。这两类药品价格的唯一制约因素就只有政府制定分类采购规则和上限价了,而分类采购方案设计的完善与否和上限价的制定水平高低决定了最终采购价格的高低。
还需要引起各省相关部门重视的是,这类挂网药品众多,牵涉面较广,处理不当易引起社会负面反映。以江苏省为例,急抢救挂网1100余个产品,低价药挂网7300多个产品,用量小目录挂网近6000个,而用量大的药品最终才入围6900多个,挂网药品所占幅度非常大,一旦规则设置或限价制定不合理,极易出现大面积剧烈涨价现象,也会出现如头孢唑林涨价几十倍等的极端现象。
从全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看,如何理解好、贯彻好国家新的集中采购政策,是对各省药品集中采购部门的一个考验。而江苏的药品集中采购在全国颇有影响,一直以来较为规范和严谨,但即使这样,也不难发现,总有部分企业钻药品规则的空子,大幅提高药价,因此一些通用名相同、成分相同、药理机制相同的药品价格却越招越高,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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