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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7 转至微博:
医药网2月6日讯 1月31日,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发布。而在此前一天,海南、浙江人事考试中心通报了执业药师雷同检查结果,甚至有声音认为,全国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发布时间或将因此推迟。去年9月,人社部正式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执业药师列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3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而随着国家对药学服务和药品安全越来越重视,执业药师资格含金量越来越高,对其能力与学历的要求也将逐渐提升。
2017年,执业药师发展经历了数量增长、进入职业资格目录、考试、“挂证”检查、立法等一系列事件,这意味着执业药师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医药分业、处方外流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深入,执业药师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定位正在开始显现,预计2018年,执业药师将进入质量提升阶段。
1、调整准入门槛
根据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数据,截止2016年底,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已经达到80万人;而截止到2017年年底,全国注册执业药师有408,431人,其中社会药房注册比例为88.6%;而2017年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数有678,087人,由于考试难度相比2016年度低,假设合格率为20%,那么将有14万左右的人通过考试。也就是到2017年年底,我国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将接近100万人。
可见,在现行政策下,执业药师总量可能相对充足,但是结构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平衡,主要是乡村间、零售连锁与单体间、医院与社会药房间的不平衡。另外,相比“健康中国”的政策需求,执业药师数量还远远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调整2018年执业药师准入门槛,需要考虑结构方面的不平衡以及“健康中国”长远的政策需求,可以考虑对不同地区、不同药店的执业药师进行分类管理。提升考试准入门槛也需要慎重,等时机成熟时再将门槛提升到本科学历,专业背景有必要针对低学历限制只有本专业才能报考。
2、“挂证”检查是重点
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整治关系到执业药师在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实质作用,关系到将来执业药师社会地位的提升。2017年11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药品经营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90号)》打响了执业药师“挂证”检查的第一枪。接着部分省份也公布了管辖区域执业药师“挂证”检查情况,甚至有药店因为执业药师“挂证”被吊销GSP证书。
2018年,预计执业药师“挂证”检查仍将是重点政策措施,并且很有可能要在飞行检查中强化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这可能会迫使一些医药行业从业者加速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职业资格与职称对接
由于执业药师的实质作用在社会中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因此,不太可能按执业药师的能力定价。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使不同能力的执业药师的待遇有所区别呢?
2017年1月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供了一种解决思路,即“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按该文件精神,职业资格和职称衔接需要在3年内完成。另外,2016年10月底发布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也就是取得执业药师可以等同于某些职称、某些学历。
但是,限于上述政策尚未细化,可操作性还需要加强。另外,我国药师管理也比较复杂,药师职称有药品监督管理系列、卫生系列等多种,药品监督管理系列的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对接阻力比较小,而卫生系列的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对接存在不小的阻力。因此,2018年此项工作的推进,关键要看各省对《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程度,在这个大背景下,才可以谈执业药师与职称资格的对接。
4、设计合适的实训模式
2017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在“专业素质提升项目”中明确“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强化继续教育和实训培养”。其中,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继续教育项目在一直开展,而实训培养则是全新事物,如何处理好实训培养与前两种执业药师能力提升项目之间的关系,是2018年执业药师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公立改革的推进,医药市场其实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国内外制药企业已经开始布局药品零售市场。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国外部分制药企业开始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合作开展慢性病管理、药品治疗管理等业务,开始从原来以“产品”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变,以应对变化迅速的医药市场。
2018年,如果政府开展执业药师实训培养,最好先借鉴2017年医药市场中新出现的慢性病管理、药品治疗管理的新模式,再去设计更符合执业药师现状的实训培养模式。并且,以此为把手提升执业药师的药学服务能力,并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创造价值。
5、推进药事服务费
2017年医院药师药事服务费政策有一定进展:7月,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明确了药事服务是诊疗活动的重要内容,从而为医疗保险支付药事服务费进行了政策铺垫。
然而,推进社会药房领域的药事服务费并不容易。因为社会药房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患者自付、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支付,而患者自付是市场行为,政府不宜干预,医疗保险个人财户对社会药房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药房领域的药事服务费政策的推动就要依靠(执业)药师协会、各种行业协会的力量。由于执业药师的作用目前还不明显,预计2018年此项工作进展的可能性不大。
结语>>>
预计2018年执业药师准入门槛提升、加强“挂证”检查、执业药师实训培养等政策有可能会取得进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职称对接有可能会得到推进,社会药房药事服务费政策还需要一定时间酝酿。但可以肯定的是,执业药师未来的发展一定取决于这个职业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未来医药市场中所创造的价值,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仍然是当前最重要的事情。
关键词: 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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