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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3 转至微博:
医药网8月27日讯 变革以往耗材采购的河南省“18+1”模式,一些细节公布出来了。有地市先行,明确委托的配送企业必须是当地的,要执行高耗两票制,且严厉要求,医院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议价。
8月22日,河南省漯河市卫计委发布《漯河市公立医疗机构关于开展2018年高值医用耗材议价谈判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1》),正式启动市级采购联合体的议价工作,也让备受关注的河南耗材采购的“18+1”模式一些细节显现出来。
梳理漯河市的整个《通知1》,可谓是比河南省卫计委3月29日印发的《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2》)更进一步,不仅对配送企业有明确要求,还要执行高值耗材两票制,以及对市级联合体采购的最高限价进一步压低。
漯河市的《通知1》里提到,议价谈判的高耗是指河南省采购平台上挂网的“高值耗材采购目录”中的品种,采购方的议价主体是漯河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共18所。
首先,第一个点,市级联合体采购的最高限价能到什么程度,也就是,价格能低到什么程度。《通知1》里明确:三个价,选最低。
即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提供的挂网中间价、采购限价(第一批、第二批)、以及漯河市现行采购最低价三者中的最低价作为本次议价的最高限价。
实际上,河南“18+1”的采购模式正是来源于该省卫计委3月29日的《通知2》。当时的原文表述如下图:
目前看,除了18个省辖市外,河南省直医院郑大一附院和河南省人民医院组成了采购联合体,要起到“示范作用”,这两个医院的议价结果全省共享。
而《通知2》里则明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负责采集外省最新公布且总体价格较低省份的中标价或挂网价,以及负责河南省采购平台最低交易价共同作为采购联合体采购参考价。
知道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后,也就大致得知,漯河市的这个最高限价只会比其他省份更低。
用一个数字来感受一下价格压低后的效果。
今年4月25日,郑州晚报在报道中提到,2016年,河南省率先在全国实行骨科、介入类等十类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网上阳光采购。
4月18日起,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河南省人民医院和郑大一附院议价后的全省最低采购价,实施省内高值医用耗材(试剂)价格联动。
经测算,联动后河南省高耗平均降幅18.8%,可节约高耗费用10.26亿元,试剂平均降幅为28.1%,可节约费用9.37亿元。合计起来,将近20亿的巨款。为了这个目标,19个联合体压价是必然的,漯河是其中跨出第一步的联合体。
其次,漯河市的《通知1》还明确,议价形成采购目录后,漯河市的采购联合体不得进行二次议价。河南省的《通知2》也明确,“各级医疗机构不得再以任何其他形式组织议价或以各种名目要求返点、建立 “账外账” 等形式的二次议价。”这对企业而言,避免了二次议价带来的伤害。
说完最低价,再来说一说关于漯河通知里配送和结算款项的事。
《通知1》的要求是这样的:
但是,选择配送企业时,主动权并不在中标企业手中。
《通知1》里还要求,本采购周期内,生产企业的每个挂网产品,可以自行配送或选定选泽1-2家配送企业,医疗机构有权从中选择配送企业。
也就是说,当生产企业委托配送企业配送时,以漯河当地的配送企业为选择范围,选出一两个,最终还要从这一两家中再选其中一个,才定下来。并且,所有品种只允许委托配送一次,不允许转配送。
有意思的是,8月14日,漯河市卫生计生网发布的《漯河市集中公立医院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议价采购实施方案》中关于付款事项的要求是,“各医院在确认接收到货物后,按照两票制的要求核验票据后,应在3个月内予以付款”,而 《通知1》里则提到“购销结算关系自行处理”。
需要明确的是,河南省卫计委的通知里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实行高耗两票制的,可以确定,漯河市的采购联合体要实行高耗两票制无疑了。
不过换种角度理解,就变成了不按两票制配送的,医院可以不用在90天内结算款项。
另外,漯河市卫计委8月17日下午召开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议价采购工作组会议,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首批高值医用耗材联合议价采购。河南省卫计委要求的是确保今年9月底全部完成联合采购工作。这节奏,很紧凑。
“18+1”模式的确够劲,20亿的降价目标不容小觑。剩下的,就是哪些企业损益多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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